手机版
排名推广
排名推广
发布信息
发布信息
会员中心
会员中心
会员登录
会员登录
会员注册
会员注册

菲律宾圣安娜真人百家乐软件

更新时间:2024-11-25 01:22:06
菲律宾圣安娜真人百家乐软件【QQ:QQ:2879002197電話QQ:2879002197】(文章若刪除可點百度快照)温州市文成县,位于浙江省南部山区,是著名的侨乡,胡小博也是来自这个侨乡的意大利华侨。这段时间他却遇到了一件头疼的事:一起房屋租赁纠纷,法院判决房子归他,但村主任却长期霸占至今未还。“现在我真不知道怎么办。”胡小博将求助电话打到了报社。

记者蓝莹

租出去的房子到期房东却“收不回”

文成县城中心的伯温路4号是一栋6层高的楼房,有一层地下室,总面积2100平方米,这是属于胡小博的房产。一年多以前,这里是一家宾馆,一楼沿街店面还开了不少店,热闹非凡。可如今,除了一家杂货店和面馆外,整栋楼空空荡荡。地处黄金地段,为何如此萧条?胡小博露出了无奈的表情。

2008年5月,胡小博与季马村的现任村主任赵汉岭签订了一份租赁合同,双方约定,将4号楼房整栋出租给赵某经营住宿和餐饮,租期5年,第一年租金为33万元,此后每年递增5%。赵某承租后,1楼、2楼开了美食城,2楼以上开了宾馆。2011年,赵汉岭对大楼原先的结构进行了装修和改变,1楼店面房分租了出去,1楼以上全部是宾馆。

“当时赵汉岭的一个合伙人来问过我,想将租期延长5年,但我考虑到日后租金增长的问题,没有同意。合伙人见我不答应,就和赵汉岭停止了合作。”胡小博说。2013年4月,房租到期,赵汉岭却不肯搬出,胡小博只好从意大利赶回来处理这个无法结束的租赁合同。

判“归”的房子再次被占,公安、法院都不管

面对“收不回”的房子,胡小博和家人商量后,一纸诉状将赵汉岭告上了当地法院。2013年6月28日,法院依法作出一审判决:赵汉岭将伯温路4号楼房腾退给胡小博,若逾期归还,则处以日违约金4995.78元。同年11月27日,经胡小博申请,法院在当地公安等部门的配合下开展了强制执行,对赵某实施了强制腾退,同时,屋内的财物在流拍后,折价作为违约金交付给胡小博。

胡小博本以为事情到此便告一段落,可结果并非如此。原来,他在处理抵价的财物时,遭到了赵汉岭的数次阻扰。今年4月,赵汉岭的父母亲又强行搬进了伯温路4号楼房的一楼,开起了面馆和杂货店。

胡小博说,他到法院去反映,法院表示当时的执行已经结束,对于赵某父母亲的做法,应该由公安机关处理。而公安局的工作人员给出的回应是:胡小博和赵汉岭之间有纠纷,所以无法对赵汉岭等人的行为进行治安处罚。

这事到底归哪个部门管?胡小博实在是摸不着头脑。

房客称“房东要赔偿400多万元给我”

8月13日下午,记者电话采访另一名当事人赵汉岭,他承认了自己与胡小博位于伯温路4号房屋的租赁合同到期后,仍占用该处房屋的事实。

据赵汉岭说,他和朋友在很多年前一起租了这栋房子做生意,租金两人各付一半。2011年,赵汉岭花了200多万元把朋友的另一半也转让过来,还花了200多万元装修费,装修花了半年多时间。“以前租金是每年40多万元,并且是每年支付一次。”

到了2013年4月,房子租期结束,胡小博把租金加到每年120万元,而且三年一次性付清,赵汉岭认为租金太高,而且租金要三年一次付清有些不合理。赵汉岭说:“2011年转让时,胡小博的小舅子刘某说过,只要房子是姐夫(胡小博)所有,就永远租给我,我是在这样情况下才付了转让费,并投入装修的。”

挂电话前,赵汉岭留下了一句话:“胡小博如果不把房子租给我,就要赔偿400多万元给我。”

政法部门讨论认为:霸占房产行为已涉嫌犯罪

在接受媒体采访时,文成县人民法院执行局局长郑国芳表示:“因为当时的执行程序已经完结,被执行房产的所有权已属于当事人。我们认为,当事人可向公安机关报警,或再向我们法院提起侵权的诉讼请求。”

在文成县公安局,记者得到了“异曲同工”的回答:“因为原告并未居住在该处房屋内,所以赵某的行为不能构成非法侵入他人住宅罪,公安机关无法对其采取措施。就目前的状况,我们认为还是当事人向法院提起侵权诉讼,如果赵某及其家人仍然拒不执行判决裁定,我们再介入立案侦查。”

昨日,记者致电文成县委政法委副书记林炳欧。据他介绍,文成县委政法委组织当地法院和公安就如何依法妥善处理此事开会讨论,确定赵汉岭等人的行为已涉嫌犯罪。

“这几天,公安机关已经找当事人进行谈话,前期的调查取证正在进行中。等前期调查完毕后,我们会再次召集相关部门进行商讨,对赵汉岭等人的违法行为进行认定。”林炳欧表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