这个观点,早已经是中央的共识。去年3月两会结束后的发布会上,李克强总理就提出“要建立和完善不能贪、不敢贪的反腐机制”。去年10月,中纪委书记王岐山也谈到“要加强理想信念教育,使领导干部‘不想腐’;强化制度建设和监督管理,使领导干部‘不能腐’;坚持有腐必惩、有贪必肃,使领导干部‘不敢腐’”。今年8月25日在全国政协常委会上,王岐山再次用了“不敢”—“不能”—“不想”三步谈了反腐的战略思考。他认为,不敢,是用高压治标;不能,是治本;不想,是信仰。
从中央决策机关多次传出的信息表明,“三不腐”的思路正在渐渐清晰,反贪腐的方向也已经明确。现在的反腐,正是高压治标,打掉贪腐集团和官员,让贪腐者放弃侥幸心态,不敢伸手。接下来,则要建立制度,让权力受到制约和监督,形成“不能腐”的机制,之后,是重建信仰,走向“不想腐”的境界。三个台阶,三个跨越,其间工作复杂,道路漫长。
上打老虎,下拍苍蝇,实践诺言、震慑贪腐、展示决心,应该说取得了良好的效果。但是,离达到“不敢腐”的标准还有一定距离。从媒介上可以看到,一些人依旧想方设法为贪腐找借口,大吃大喝被禁止了,就转而去食堂、找农家乐;中秋送月饼受监督了,就去收受电子红包,《人民日报》报道,一种内含众多礼物的“中秋礼品册”受到欢迎,客户中就含有机关单位。这说明侥幸心理还没有完全被打掉,转弯抹角钻空子打擦边球的行为仍在。所以,对腐败官员和行为的打击不能减力,依然要雷厉风行,不拘大小,仍然须坚决果断。
相对于高压治标打击腐败,建立一套防腐、反腐的制度,则更显得复杂和艰巨。这套制度,首先就是完善的监督机制,政府的预决算要拿出来接受监督,官员的财产不动产要拿出来接受监督,他们是不是裸官、开的车戴的表等种种细节也在接受监督的范围之内。正像习近平所说的那样,必须加强和改进监督工作,拓宽人民监督权力的渠道。同样,用人机制、考核机制、弹劾机制,都应该逐步形成。有些制度,在建立的过程中就遇到了许多阻力,久拖未决,这说明建立制度不可能是一帆风顺的,也不可能一蹴而就。但制度建立又是必需的,只有制度建立起来了,才能避免“人亡政息”,才能从人治走向法治,才能保证腐败现象不再回潮,也才能不再给官员们“犯错误的机会”,做到“不能腐”。在反腐的过程中,这一步显得最为关键和重要。
只有在“不能腐”实现的基础上,“不想腐”的境界才能出现,贪腐之风刹住,正气才能抬头。
从“不敢腐”到“不想腐”,是官员从“被动不腐”到“主动廉洁”的过程,也是政府改善形象、重新树立公信力的过程。这是反腐的必经之路,布满荆棘,但必须前行。王岐山说,“反腐永远在路上”,有人民的支持,这条路就能走得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