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人溺水 另外4人未告知老师
小豪溺水的地方距麻池河中心小学大约有1公里。附近的村民说,原来这里的水不是很深,后来有人在河道挖砂,才形成一个深潭,水深大约有两米。
据小豪的母亲樵女士回忆,9月5日下午1时许,她将孩子送到学校,还看着孩子上了学校楼梯。下午放学,她赶到学校接孩子,却并没有见到孩子。学校保安就给班主任邵老师打了电话,邵老师说,上第一节课时,孩子还在,后来一节课是另外一名老师上的,所以他也不清楚。
樵女士随后就四处寻找孩子,直到晚上8时左右,有人告诉她,中午时见到有5名小孩去了学校附近的河道玩耍。她就赶紧联系邵老师,并询问其余4名孩子,这时得知孩子掉水里了。
小豪的叔叔田周锋说,当晚10时许,有近20名村民连夜带着手电筒,在孩子出事的地方寻找,但没有找到孩子。
同伴将溺亡者的衣服藏进草丛
昨日,华商报记者找到了同去游泳的两个孩子小严(化名)和小杰(化名)。小严说,出事后他就和另外一名同学穿上衣服去学校,快到学校时,另外两名同学也赶来了,告诉他们不许将此事告诉老师和家长,随后他们一起进了学校。
小严说,到了学校后,班主任邵老师还批评了他们4人,随后才让他们进了教室上课,但并没有询问小豪的去向。
据小杰说,小豪溺水后,因为害怕老师和家长批评,有同学将小豪的衣服藏在了附近的草丛中。
昨日上午6时许,溺水身亡的小豪被打捞上岸。
律师:河道挖砂者应负主要责任
昨日下午,麻池河中心小学的上级主管部门的张姓负责人介绍,由于小豪的座位在教室第一排靠边,上课时老师并没有注意到学生。
昨日,樵女士告诉华商报记者,出事后她曾两次问过邵老师,邵老师都说他上课时没注意到小豪。华商报记者试图联系邵老师,但邵老师的手机已关机。
公安商州分局杨斜派出所一办案民警介绍,5名小孩中,年龄最大的10岁,最小9岁。经调查,确认小豪是溺水身亡。
小豪在校期间离校游泳溺水,谁该负有责任呢?对此,陕西浩公律师事务所的王浩公律师表示,河道挖砂者负有主要责任,这是造成小豪溺水身亡的主因。由于学生是在校期间离开学校的,也暴露出学校管理上的漏洞。同时,这几名家长在孩子的监管过程中也负有一定的责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