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合肥中老年征婚-缘份天空婚介为“隐婚”老人牵线搭桥

更新时间:2024-11-24 04:27:15
 2010年缘份天空《最美夕阳红》老年婚介服务部来了一位老年征婚者,曾大爷已有30年出生,曾是省直机关一个离休干部,每月工资6千多,二个女儿曾成家,留下老人家独居。看上去身体还算健朗,本来凭他这个条件有不少合适他的,但是他对另一半有一个特殊的要求,女儿告诉她可以找个老伴但是不能结婚—针对又一个类似的老人“隐婚”情况,婚介所前前后后给他介绍了十来个,总算找到了一个58岁也有同样“隐婚”想法的陈阿姨认识并生活在一起,然而,这对“幸福的人儿”一直没有领取结婚证。在双方子女眼中,他们不过是相互陪伴的“大爷”和“大姨”。在我们婚介红娘的心中总感到欠少那点成就感。

 “隐婚”,本人是年轻人的“专利”,如今却在老年人当中日渐流行。据缘份天空婚介《最美夕阳红》老年服务部的李主任介绍,大多数被迫选择“隐婚”的老年人,都是迫于子女的压力才出此下策的。“最美不过夕阳红”,而子女反对正成为绝大多数老年人追求晚年婚姻幸福的最大障碍。

据中国社科院调查显示,2009年底,中国60岁以上人口数已占总人口的83%80%的丧偶老人有再婚愿望,但是兑现婚姻登记的不足一成,他们中的一部分人选择“隐婚”—如同夫妻一样生活,却不婚姻登记。

李主任说:“儿女们反对父母再婚理由归纳起来,主要有两点;一是担心父母再婚以后,对方会侵犯自己父母的房屋,财产等,而儿女又是父母财产的法定继承人,所以儿女们实质上还是担心自己利益受到侵害。二是担心父母再婚以后,本来自己只需赡养一个人,现在只需要赡养两个人,加重了自己经济负担”。

为了维护自己经济利益和推卸赡养责任就阻挠父母再婚,这不等于是以牺牲父母幸福为代价,来维护自己利益吗?那些最终被迫向自己子女妥协,选择“隐婚”的老人表面上看起来是两全其美了但这种非婚同居的关系是不受法律保护的,一旦发生了什么意外情况,就会有着这样那样的麻烦。实不足取。

安徽最大老年婚介《最美夕阳红》服务部李主任告诫天下的儿女:“老人同样有选择新生活的权力,作为儿女应该宽容一些,多为他们晚年幸福考虑考虑。如果仅仅是考虑到以后的财产分割以及赡养问题,儿女可以帮助老人在婚前做个财产公正或者双方签订个协议,证明再婚不影响双方子女对财产的继承,不影响之前的赡养关系,这才是两全其美的好办法。”